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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you love him, bringing him to NewYorkfor it’s heaven.
If you hate him, bringing him to NewYorkfor it’s hell.
我叫毅,来美国已经许多年了。依稀记得第一步踏上美国领土时候的那份激动,那时我还是个单纯的学生,只为求学而来。
若干年后,啤酒的苦涩在刺激着我的味蕾,我也差不多能理解那出自《北京人在纽约》的名言的含义。
天堂和地狱,一线之隔,一念之差。
一个选择,便铸就一个不同的世界。
有些往事憋得久了便会成为心魔,我依然对我的未来充满向往,断然不会让自己的心魔毁了自己,所以不如把它用文字释放出来,杀死碾碎它。
初识静是在来美国读研的第二年的中国新年夜。我所读的学校位于美国中部,标准的农村,少了大城市的灯红酒绿,多了份乡村的安静。
换句话说,就是很无聊。每年新年的chinese night晚会变成了为数不多的消遣。
同行的朋友向我介绍了一位以前没见过的姑娘,静,也就是未来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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