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古镇留仙

寒风四起,群山莽莽。

曲狭的山谷间,一座小镇沉浸在苍茫的夜色中。

印着车辙的黄土路从小镇中间穿过,镇上唯一一间客栈位于镇子边缘,门檐下一盏半旧的白纸灯笼,在寒风中不住摇晃,上面“留仙”二字时隐时现。

一名戴着长脚幞头,穿着圆领袍服的中年男子立在院门前,翘首望着镇外的山路,满脸焦急之色。

院内有人叫道:“小二!烫壶酒来!”

“来喽!”

正在厨下帮忙的青衣小厮应了一声,从滚水锅中捞出一壶酒,放在托盘里,一手稳稳托着,一路小跑送进饭堂。

留仙客栈并不算大,东西两个小院,中间迎宾的大厅兼作饭堂。

堂内摆着五六张桌子,其中一张围坐着七八个客人。

上首是一名衣着富贵的年轻人,旁边坐着一名瘦小乾枯的老者,一双眼睛骨碌碌转着,小得几乎看不见。

小厮放下酒壶,“客官慢用。”

老者摆了摆手,打发他离开。

一名坐在下首的壮汉举起酒杯,“少主,满饮一杯!”

年轻人矜持地拿起酒杯,浅浅饮了一口。

众人轰然叫好,随即操箸碰盏,放怀欢饮。

小厮折返过来,见中年男子还在院外,凑过去陪笑道:“越二爷,掌柜的已经带人去迎了。外面风大,坐屋里歇歇。”

“再等等。”那位越二爷望着山路,头也不回地问道:“院后的空地都清理过了吧?”

“收拾乾净了。掌柜的还找人用黄土垫了一遍。”

“好。看着些灶火,炉上的热水别断了,一会儿人多,别耽误用。”

“厨下的灶火就没断过,热水、吃食、喂马的草料都备足了。”小厮说着笑道:“也是太仓促了,店里刚住了客人,不好让人搬出去。好在腾出来的西院也有三间上房,再加上几间大通铺,挤一挤,一二十号人也能住得下。”

“差得远呢。”越二爷自语道:“连人带马,三五十号都打不住……”

“越二爷,”小厮陪着小心道:“什么客人,还得你老人家亲自来接?”

越二爷竖起一根手指往上指了指,没有作声。

小厮“哦”了一声,虽然没弄明白,但不敢再问。

心里嘀咕道,这么大的派头,莫非是传说中的大东家?

一阵寒风吹来,穿着青衣的小厮激灵灵打了个冷战,“越二爷,我给你烫壶热酒去。天儿冷,可别冻着了。”

“吃酒容易误事,沏壶茶汤来吧。”越二爷回头看了一眼,随口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厮精神一振,连忙道:“回二爷,小的姓罗,单名一个令字。”

越二爷点了点头,从袖里摸出几枚铜铢,丢给小厮,“一会儿打起精神,伺候得好了,改天把你送到长安城的总店去。”

罗令大喜过望,“多谢二爷!”

罗令麻利地沏了壶茶汤,捧给越二爷。

院内又有人唤道:“小二!方才的羊肉再切二斤!”

“来喽!”

罗令赶到厨下,等厨子老赵切好羊肉,用大盘盛了,转身送进饭堂。

那桌客人酒兴正酣,羊肉落席,众人纷纷举箸,热闹非凡。

罗令只认识坐在下首的一名白脸汉子,姓汪名臻,是镇上有名的破落户。

饭堂还有一位客人,却是一名身着布衣的白髮老者。

他独自坐在角落里,就着热水慢慢吃着胡饼,身后放着一面白幡,上面画了八卦,写着“卜卦相面”的字样。

罗令提着水壶过去,“客官,要不要再续些热汤?”

相面老者点了点头。

罗令见这位客人不喜攀谈,也不多话,续了热水,又拨了拨油灯,然后用沸水烫了抹布,一边抹拭着桌椅,一边偷偷看着另一桌客人。

酒过三巡,方才的壮汉道:“老汪,你是本地有名的英豪,可知道这留仙坪有什么来历?”

“哪里,哪里。”汪臻谦逊了几句,然后道:“留仙坪这地方虽然不大,可说起来历嘛,那可了不得……”

汪臻拖长了声音,见众人都竖起耳朵,静等下文,他操箸挟了两口菜,慢悠悠吃着。

“小二!”老者又道:“再来两荤两素,两份果子,记账上!”

“好咧!”

罗令答应着,心里却有些嘀咕。

中午店里接到商州府的消息,说晚间有贵客路过,要在店里落脚。

掌柜的让他们打扫客舍,准备迎客。

谁知没过多久,长安总店的大掌柜越二爷单人独骑匆匆赶来,竟是要亲自迎候客人。

自家掌柜识得厉害,赶紧腾出客房,里面被褥、用具全换了簇新的,又按照越二爷的吩咐,把镇上的猪羊鱼鸡、果蔬酒水全买下来备用。

留仙客栈所在只是个乡间小镇,仓促间也备不了许多货物。

结果昨晚留宿的一帮客人见店里备了酒菜,也不急着赶路,要来酒肉大肆吃喝起来,还拉来镇上汪臻作陪。

听越二爷的口气,要迎的贵客随从极多,备的酒食若是不足,可没地儿买去。

汪臻咳了一声,清清嗓子,开口道:“话说早年间,这留仙坪还是块荒地,周围拢共只有三五户人家,全靠在山窝里种些稷黍,勉强裹腹。”

“其中有户姓白的人家,家中有个小儿,人称白娃子。那白娃子自幼愚笨,别说认字,连数都不识多少。到了十来岁,愈发愚了,整日里痴痴呆呆,坐在山头发愣,认得的都说他是个傻子。谁知到了十五岁那年——你猜怎么着?”

汪臻卖了个关子,等众人伸长脖颈,才猛地一合掌,“那白娃子突然间开了窍!字也识了,文墨也通了,还作得一手好诗赋!你说稀奇不稀奇?”

一名三白眼汉子眨巴着眼睛道:“傻子还能写诗?”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汪臻摇头晃脑地吟道:“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那位少主竖起耳朵听着,眼神有些飘忽。

在座的诸人都不大通文墨,也品不出好坏来。

老者道:“留仙坪……莫不是仙人点化?”

汪臻一边用眼角瞟着那位少主,一边给自己斟了杯酒,“啯”地喝了,然后抹了把嘴,“咱先往后说——那白娃子有了知识,又突发奇想,要往京城赶考。家里拗不过他,变卖家当,凑足了盘缠。”

“谁知那白娃子鸿运当头,一举中了进士!”

“白娃子春风得意,还写了一首诗: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汪臻吟完又赞叹几句,然后道:“白娃子这一下是鱼跃龙门,进了中书省,当了员外郎。”

壮汉瞟了上首的年轻人一眼,“员外?”

“中书省的员外郎,那可了不得。”汪臻道:“有道是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白娃子中进士还不到十六,又进了中书省,常伴御前,眼看着就要飞黄腾达,青云直上,谁知又出了事。”

汪臻道:“那白娃子——如今该叫白员外了——做的一手好诗赋,被当朝宰相看中,要招他当女婿。你猜怎么着?”汪臻扫了众人一眼,拍案道:“他却婉拒了!”

众人一阵交头接耳。宰相招婿,他居然还不肯?莫非又犯蠢了?

老者道:“莫不是宰相家的小姐生得太丑?”

汪臻哈哈大笑,“老爷子说的是,那白员外眼界可高着呢。话说白员外因为招婿之事恶了当朝宰相,官也做得没滋味,他年轻气盛,索性辞官回乡,整顿家业。说来也稀奇,此处原本都是荒山,土地贫瘠,十种九不收,可他召来佃家,随便一挖就成了熟地,没几年便挣下良田万顷。这镇上的人家,当年都是他家的佃户。”

“白娃子的本名没人叫了,上上下下都敬他一句白员外。这白员外年过三十尚不曾娶妻,却从长安带回好些妖姬美妾。更奇的是时常有人投奔,尽是些如花似玉的小娇娘。时间久了,慢慢传出风声……”

见那位少主目光移了过来,汪臻压低声音道:“各位试想,那白员外原本笨得出奇,家境也贫寒。怎会忽然就开了窍?还中了进士?”

壮汉佯怒道:“你这老汪,净吊人胃口!”

汪臻笑着道了句罪,然后道:“白员外对此讳莫如深,倒是时间久了,内宅隐约有些传言,那白员外啊,果真是遇上了仙家。”

众人来了精神,纷纷催道:“快说!快说!”

“话说白娃子一直到了十五岁,还痴痴呆呆,左近都知道他是个愚的,连亲事也未曾说下。家里为此愁眉不展,他却丝毫不觉,整天不是发呆就是睡觉。这天半夜,白娃子睡得正熟,忽然闻到一股异香。白娃子睁眼一看,屋里不知何时多了个女子。”

“那女子不过二八年华,穿着一身白衣,生得花容月貌,犹如仙子。坐在他的炕边,正对着他笑。白娃子懵懵懂懂,只听那女子说,与他有缘,今日特来相报。”

“白娃子那时蠢笨如牛,压根儿不通人事,只是闻着那女子身上的香气,不知不觉间……下边就硬了。”

汪臻压低声音,说得猥琐,引得席间一阵窃笑。

“都说傻人有傻福,那憨儿竟是福星高照,不知哪辈子积的德,那女子也不嫌他土炕敝席,只嫣然一笑,便宽衣解带,裸着白白的身子上了炕,与白娃子成了好事。”

“自此,那女子夜夜都来陪他欢好,白娃子通晓了人事,正自得趣,那女子千依百顺,无不依从。但有一桩蹊跷,不管多晚,天亮前都会离开。白娃子虽然愚笨,心里也觉得奇怪。一天夜里,白娃子趁那女子睡中未醒,悄悄把她衣服藏了,又在她脚上绑了根红绳。”

“天快亮时,那女子醒来要走,却找不到衣服,待摸到脚上的红绳,更是骇了一跳。正慌张间,忽然外面传来一声犬吠……你猜如何?”

那位少主听得入神,接口道:“如何?”

汪臻一抚掌,“那女子倒地不起,现出原形,却是一条白毛狐狸!”

少主一拍大腿,“狐仙!”

“少主高明!”汪臻捧了一句,“这乡间狐仙的传闻极多,白娃子一看那女子现了原形,哪里还能不明白?于是用红绳绑住它,逼它吐出红丸。那狐女百般讨饶,但白娃子执拗得紧,只不鬆口。狐女受逼不过,只得吐出红丸,被白娃子一口吞下。”

“说来也奇!自打吞下红丸,白娃子立刻变得耳聪目明,心思灵动,不但能读书识字,还能写诗作赋,你说神不神?”

老头脑袋点得鸡啄米一样,“神了!神了!”

“更神的还在后面呢,”汪臻喝了杯酒,“那白狐可不是寻常的狐仙,而是个得道的天狐!吞过天狐的上品红丸,憨儿不但开了窍了,还多了一桩异处,不拘他身在何处,心念一动,方圆百里的狐女都会闻风而至,任其施为,丝毫违抗不得。”

少主若有所思地说道:“怪不得他不肯与宰相联姻,有狐女相陪,何须凡间俗女?”

“正是这个道理!”汪臻道:“前面说他入京中了进士,没过几年就辞官不作,带着数名艳女回乡,起了偌大的家业。每日里呼朋唤友,夜夜笙歌。据说天狐的红丸能令真阳不泄,神妙非常。”

那位少主狭长的眼中闪过一抹光亮。

“白员外直到寿登百岁,还能夜御数女,尽享人间至乐。最后乘风仙去,遗留的故园藩衍成镇,就是此地了。”

汪臻笑道:“方才两位问此地的来历。想那狐仙到此,便入其彀中,脱身不得,因此这地方也就被叫做留仙坪了。”

“原来如此!”少主感慨道:“有勇有谋,有胆有识!可为一叹!”

旁边的老者道:“这是哪年的事了?”

“总有百余年了吧。不瞒各位,汪某祖上就是给白员外做事的,小时候听爷爷说,我太爷爷还给白员外当过长随呢。传言白员外的内宅群芳荟萃,尽是人间难得一见的绝色。”

老者叹道:“也是个有大福气的。可惜未能一见。”

汪臻道:“前贤虽去,这留仙坪却成了一处灵地,每每有狐仙出没。这些年来虽然没有人能再遇上天狐,得了红丸,与狐女欢好的香艳轶事却是不少。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诸位今晚就能遇上,莫说春风一度,便是侥幸得了狐仙的红丸也未可知。”

壮汉笑道:“昔爷,今晚睡觉可得睁隻眼,说不定有狐仙看上你了呢。”

众人哈哈大笑,罗令暗暗撇嘴。

汪臻这破落户惯会察颜观色,全靠着一张嘴混吃混喝。

平常惯用的伎俩,就是拿白员外遇狐说事,前面一番说辞敲鼓听音,若是文人,就会大讲诗赋,拼凑些章句,冒充白员外的诗文;若是热衷功名的,就会大讲当了进士之后,如何做官;若是热衷富贵的,就会大讲如何与豪门权贵联姻;若是贪图钱财的,就会讲辞官之后,如何起家兴业……总之就是四个字:投其所好。

那少主方才欲言又止,多半是席间不好多问,待散了席再讨教红丸的详情,这便上了汪臻那厮的套,左右要捞他一笔银子出来才肯罢休。

夜色越来越深,外面的越二爷也越发焦急。

忽然远处亮起一点灯火,接着马蹄声隐隐传来,一行车马从山坳驶出。

越二爷长舒了一口气,连忙撩起衣袍,快步迎上前去。

客栈掌柜带了两个伙计一道去迎,这会儿早早便下了马,牵着缰绳在最前面引路。

后面一名大汉虎背熊腰,雄壮威猛,他腰佩长刀,肩后背着一张铁弓,身形剽悍。

再往后是十余骑护卫,虽然不露峥嵘,但落在越二爷这等见惯了人物的老手眼里,那些护卫个个都是百战之余的精锐,杀的人只怕比前面那壮汉还多。

后面五辆双辕的宽厢四轮马车,车上未打旗号,也没有什么多余的装饰,但一看车辆的木料、做工,就不是寻常货色。

车旁跟着一名彪形凶汉,却是一名兽蛮人。

那兽蛮汉子虽是徒步,却与旁边的骑手差不多高,隆冬进节,他只披了一条兽皮坎肩,裸露的双臂生满浓毛,形如野兽,口中伸出一对獠牙,脸上印着一块巨大的青斑,顾盼间如同虎狼,凶狞可怖。

相比之下,车旁另几名骑手身形就纤细多了,体态窈窕,显然是女子。

只不过她们头上都戴着圆笠,用来遮风的面纱从笠沿一直垂到肩下,看不清容貌。

一名富态的圆胖子纵马过来,他身着锦衣,后面紧跟着两名随从,一副纨绔子弟的模样。

石越在道旁伏身拜倒,扬声道:“在下石越,见过少主!”

小胖子跳下马,扶起石越笑道:“石二哥是吧?我听石超石大哥说,这边的生意全靠你来打理,这回可要劳烦二哥了。”

“不敢。”石越起身笑道:“接到家主的吩咐,小的就赶紧过来,所幸没有错过。不然这回可要大大地吃个挂落了。程……”

小胖子竖起手指“嘘”了一声,然后小声道:“不瞒石二哥,我师傅不方便露面,外面的事都是我来操持。我姓高,名厚道,你叫我小高就行。”

石越心下有些失望,后面一名长随适时的插进来,“衙内,先上马吧。”

高智商翻身上马,“石二哥,请。”

掌柜也赶紧牵来一匹马,扶着石越上马。

石越心下暗暗计较,既然被称为衙内,多半是宋国人氏,口上试探道:“不知高公子仙乡何处?”

“我?临安人氏。”高智商满不在乎地说道:“我爹高俅,不怎么争气,一大把年纪了,只当了个太尉。”

“哎哟!”石越虽然是唐国客商,宋国太尉还是听过的,实打实的军界第一人,这衙内的身份可不简单。

两人说笑着往客栈走去。

客栈的掌柜带着伙伴把众人迎进院内,将马匹安置在马厩中。

安置不下的,都带到店后已经打理好的空地上,然后送来早已备好的草料、豆粕、饮水。

敖润背着铁弓在客栈内外踩点,韩玉、郑宾、刘诏等人都是行惯路的老手,张罗着将四辆马车靠着院墙围成一个挡风的小圈子,然后在中间搭起帐篷,铺好乾草和毡毯。

最后一辆马车驶进院内,一名脸色苍白的黑衣人从车尾跳下,阴沉着脸绕了一圈,用鼻子四处嗅了嗅,然后脚往后一踢,“呯”的把院门关上,门板险些撞到石越的鼻子。

石越一路跟随,本来想向贵客献个殷勤,却被人毫不客气地拒之门外,脸上讪讪的,有些挂不住。

“该死的阉狗!”高智商隔着院门小声骂道:“混账东西!狗仗人势!王八行子!没卵子的货色!干!”

骂得虽然欢实,但声音压得低低的,生怕被中行说那狗贼听到。

石越这才晓得,方才那人居然是个太监。

家主只告诉他,程氏商会的少主前往长安,让他沿途接送,途中一切用度不计成本,不计人力,务必让贵客满意。

关于这位程少主,家主没有讲多少,石越还是回建康时听人说过几句,此时方知程少主身边的近侍居然是太监,堂堂宋国太尉的衙内,也只是个跑腿的徒儿。

这背景深不可测,难怪自家主人如此上心。

高智商骂完,拉着石越往饭堂走,小声嘀咕道:“石二哥是自己人,也不瞒你。我师傅不方便露面,外面的事都是我的来跑,咱们心里知道就行。”

“明白明白。”

高智商亲热地往石越肩头拍了一把,“二哥多体谅,谢了!富安!富安!”

高智商一迭声嚷着,让富安把自己亲手从云水钓的几条鱼取来,好让石二哥尝尝鲜。

赵合德透过车窗看得清楚,见中行说自作主张,把人关在门外,不由好笑。

她想想又觉得不合适,扭头道:“你不去见见他们吗?”

“算了吧。”程宗扬道:“见面就剩磕头了,什么事都说不了。让高智商跟他们打交道吧。剩下的等见着石胖子再说。”

石越是金谷石家的主事,主掌唐国生意,在唐国商界也颇有些身份,但说到底不过是石家的世仆,有高智商跟他打交道足够了。

赵飞燕脸色雪白地躺在软榻上,歉然道:“都怪我,连累了大家……”

“这能怪你吗?谁能想到正好遇上起风,云水的浪会这么大?别说你这种以前没走过水路的会晕船,我都有点晕呢。”程宗扬道:“在船上这几天,晃得我做梦都想吐。”

一行人离开舞都,从舞阳河口乘船北上,没几日便遇上北风大起,云水风浪大作。

赵飞燕等人不惯乘船,晕船晕得厉害,不得已弃舟行陆。

洛帮派来的船隻在最近的码头停下,众人分成两路,小紫与吕雉、惊理、吴三桂等人按照原路,打着汉国使节的旗号,走云水北上,从渭水进入长安。

吕奉先本来跟高智商玩得高兴,但程宗扬怕他上岸惹事,塞到船上,由吴三桂盯着。

剩下的程宗扬、高智商、敖润等人,连同诸女走陆路。

他们上岸的房州属于唐国山南东道,沿途重山迭障,一路跋山涉水,结果飞燕又在路上晕车,比走云水还要辛苦。

“都怨我,非要带你上路。”程宗扬摸了摸她的脸颊,“又瘦了。”

赵飞燕道:“是我想跟你的。”

程宗扬知道她的心思。

洛都之乱,最惨烈的战事都发生在长秋宫周围,死者逾万。

宫人数量锐减至不足三成,一到夜间,宫中阴风阵阵,甚至还有闹鬼的传言。

程宗扬一去舞都,再无人陪护,姊妹俩惊心之余,大着胆子逃出宫禁,宁愿陪在程宗扬身边,也不肯在宫中享受尊荣。

蛇夫人走过来,摘下斗篷道:“院子里只有三间客房,奴婢刚进去看了,收拾得还算乾净……”

话音未落,中行说的喝斥声便从车外传过来,“愣着干嘛!还不赶紧去清扫打理!满屋子的秽气,能住吗?没长眼睛啊!贱婢!”

蛇夫人笑道:“寿奴和光奴又挨内总管的骂了。”

在登基大典上一通胡闹,作为待罪之身的中行说仍然毫不收敛,在内宅照样以总管自居,对一众奴婢呼来喝去,气焰嚣张,尤其是成光和孙寿二女,本就地位低下,又是他这个帝党余孽的眼中钉,没事儿都想踹两脚那种,逮到机会便斥骂不绝。

对中行说这厮,程宗扬也是恨得牙痒。

要不是紫丫头要留着他,自己早就把这死太监给活埋了。

阮香琳道:“三间屋子,侯爷住上房,剩下两间厢房,姊妹们挤一挤吧。”

“给贾先生留一间。”程宗扬道:“我瞧他路上也颠簸得厉害。顺便让义姁去看看。”

阮香琳迟疑道:“贾先生住进来?毕竟是内宅……”

程宗扬此行,身边的女眷就有十余位,且不说三间客房本就不够,再来一位男客,众女出入都不方便。

“让高智商跟他一道住。反正就一个晚上,要是觉得不方便,用布幔隔开好了。”

“那好。”阮香琳笑道:“我去厨下熬些姜汤,大伙儿都喝一口,免得赵娘娘又是晕船又是晕车的。”

赵飞燕本想道歉,话到嘴边又顿住了,“多谢姊姊。”

这边高智商与石越一道往饭堂走去,敖润迎面过来,两人交换了一个眼色。

高智商对石越道:“只顾着赶路了,石二哥,我先上趟茅房。”

“这边。”石越指了指方位。

高智商钻进茅房,片刻后敖润也跟了过来,一边解着裤腰带,一边道:“里头有一伙江湖人,看着不怎么安分。”

“赶走?”

敖润皱眉道:“有个硬点子,有些扎手。”

“多硬?”

“比我强点儿。”

高智商摸着下巴道:“那也没多硬啊。”

“滚!”

“开个玩笑嘛。”高智商放鬆下来。

且不说车队这帮兄弟个顶个的能打,就是师傅那些姬妾侍婢,也都不是善茬。

真要放开来拼杀,几名江湖汉子根本不够打的。

敖润道:“一会儿盯着些,他要不惹事,咱们就井水不犯河水……”

“别啊。”高智商道:“赶了一天的路,还要费心盯着他们?让我说,还是找个茬,把他们赶走了事——咱们自己住的地方都不够呢。”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