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我做和事佬,你们俩早变成毒气了!”若雅宠溺的看了一眼将头枕在自己肩上的冉亦白,无所忌惮且底气十足道:“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一点错没有,看看咱们这一家子,女儿不是女儿妈妈不是妈妈,姐姐不是姐姐妹妹不是妹妹——要么是生理上长大心理还未成熟的,要么就是心理成熟生理上还没长大的,有一个算一个,哪个敢说自己性格没问题、没缺陷?谁都清楚就是在过家家,可谁也没真的当成是只是在玩过家家吧?越是当真,越是当真,让人操心的地方自然越是多得数不清,所以,你们还真觉得我这大管家容易当呢?凡事都置身事外,还不是为了更好的帮助你们解决矛盾解决问题!姐姐我有哪有一次,不是红脸白脸一起唱的呀?”
只看闵姑娘和郑小妞平日里对若雅是又敬又怕便可见一斑了,她们怎会不理解若雅的苦心呢?
所以俩妞抢着朝对方吐了吐舌头,以示自己觉悟高于对方。
倒是我,惊讶之余,更多恍悟,一方面是终于明白为何身为老板兼救命恩人的冉亦白,对保镖、医生、管家三种身份加在一起,对她的帮助和重要性都远不及闵、郑二女之万一、敬业精神更是差了十万八千里的陈若雅反而最是敬畏与忍让,另一方面,则是豁然明了,为啥东方小娘对郑狐仙和闵姑娘从来不给好脸色……其实也怨不得闵、郑俩妞抑或是真正的主使者陈若雅吧?
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三小姐”的性格特点、角色属性,注定了她们互相针对以及互相克制的必然关系,于是呢,既容易爆发矛盾,又容易解决矛盾,那结果自然而然就会演化成谁来“多管闲事”,谁就不是好人。
闵柔也好郑雨秋也罢,包括若雅,劝不得冉亦白,惹不起曲笛奏,也就只能利用东方做文章了,漫说是城门之火池鱼之殃,就算是自作自受,依着东方那随了冉亦白又或更像曲笛奏的爱记仇的性格,也定是恨透了郑狐仙和闵姑娘啊,毕竟,相比对东方的严厉,冉亦白对闵、郑却是十分宠溺的,与她俩相处的时间又远远多于东方,东方便是没有迁怒的借口,跟她俩的关系怕也好不到哪里去……
话说回来,“三小姐混战”,“屡试不爽”……曲笛奏克冉亦白,冉亦白克小东方,小东方又专克曲笛奏,如此的克制关系,让我不禁有些不无恶意的忖度——冉亦白年长东方不过十一岁,却非要认了东方做女儿,莫不成,就是担心东方变成第二个曲笛奏,故而防患于未然,先用辈份将她死死的压制住?
别说,还真有可能!
抛开东方与曲笛奏外在表现与内在性格等那许多一目了然的相似,单就她一言不合便动刀子的习性,就百分百是耳濡目染受了曲笛奏太深的影响啊!
曲笛奏作为干妈尚将东方教成了这个样子,可想若是做了姐妹,没有了作为妈妈的责任约束着,她又会将东方给带成什么德行……单是想想,我都有种心有余悸、不寒而栗的感觉!
刚才便被郑雨秋给揭穿了,闵柔索性也不再装模作样,既为转移话题,也是有意将我的注意力和视线都吸引到她那边,于是一边小心翼翼的帮冉亦白穿着鞋子,一边问我道:“对了相公,你和邢思喆到底谈的怎么样?看他出门大骂张明杰的那个嘚瑟劲,应该是很顺利吧?”
对于闵柔的问题,我第一时间没顾得反应,因为注意力和视线都成功被她吸引到冉亦白那只曲线柔美、如雪塑冰雕般晶莹剔透的纤巧玉足上面去了……
说句没出息的大实话,如果不是事先知道冉亦白脚上有伤,哪怕我一眼便识穿她们是故意先背起冉亦白然后才给她穿鞋子的,只为让假睡中的冉亦白来不及反应继而无法做出任何指示或者暗示,便曝光在我的视线之中,任由若雅调整角度角度和身位,以及闵柔郑雨秋配合默契的抬高她的小腿,让脑门上已经被烙印了“恋足癖”三个大字的我可以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享受一场视觉盛宴,我十之八九还是会辜负她们的“美意”,浪费她们的一片苦心,在看到她双脚前脚掌贴着的那一大片创可贴之前,就已经惊慌失措的将目光移开了……
固然是因为冉亦白的一双脚,生得实在太漂亮、太完美,但同样完美漂亮的玉足,哥们也不是没见过,至少我家小姑奶奶每天都在我眼前晃来晃去的那两只脚丫就丝毫不逊她冉亦白,所以纵是现在,我知道她们只是想让我看到冉亦白足底的磨伤,却依旧面红心跳,感觉自己太多失礼冒犯,绝不是因为太过惊艳抑或脸皮不够厚,而是本能的认为,这是对冉亦白的一种亵渎——我明明只是看了她的裸足,可那种感觉,却更像是窥到了她的裸体一般,我甚至连一丁点龌龊的想法都没生出来呢,就已然觉得我简直罪大恶极、罪无可恕了。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吗?
多么讽刺又多么现实的一句话啊——就算天鹅主动飞到了癞蛤蟆的嘴边,空有贼心却无贼胆的癞蛤蟆,也一样是只敢想不敢吃的,那未必是出于对代价的畏惧,而仅仅是源自骨子里的自卑,所以,她越是接近我,我反而越是连坦然的直视她,都开始变得有些困难。
我愕然发现,无论我如何催眠自己,我和她不过是处在两个平行世界中的人,有着各自追求与价值观,所以我不需要仰视她,她也没资格俯视我,甚至于,连曲意迎合的冉亦白都渐渐信以为真,乃至不断放低姿态到甘愿逆来顺受的地步,但在内心深处,我和绝大多人并无不同,始终是承认的,无法否认的,她,就是那样高高在上、高不可攀的存在……
于是,在看到冉亦白脚底确实有伤之后,我的心情也远比我预想中更沉重、更复杂。
冉亦白两只脚,磨伤的部位都是前脚掌,也都仅有前脚掌,这便证明,闵柔若雅即使有夸大其词之处,冉亦白的磨伤,却是毫无疑问的走路太多所致,且不存在意外受伤或诸如鞋子不合脚等所有其他原因造成的可能,因为前者不会那么巧,同时伤到两只脚且位置还相同,而后者,则又不可能只有脚掌一处磨伤,其他地方却连一丝痕迹都看不到了。
求神拜佛又非与时间竞赛,走累了便能休息,那冉亦白到底得是走了多少路,才能将脚掌磨出了水泡啊?
我看不到她的磨伤究竟严重不严重,可纵然那包裹的面积有些小题大做,如此一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竟为了我爬山拜佛,累到脚掌磨出水泡,这份心意,于我又何止是受宠若惊的程度?
已然让我诚惶诚恐,甚至有些难以承受了啊……
我不傻,也不单纯,所以我更加的敢确定,这绝非博取我感动的苦情戏——但凡夹杂了哪怕一丝丝功利的目的,冉亦白都不会去做这种只会弄巧成拙的傻事,因为动了这个念想的同时她就应该想到的,对她充满警惕的我,一定会有这样的猜疑,所以现在她才会掩饰,才会在我面前装作若无其事,唯恐我知道或者察觉到她的脚磨伤又是为何而磨伤的吧?
既无功利的目的,冉亦白又是为何如此的关心我、在意我?
答案似乎太过简单明了,所以闵、郑、陈三条她肚里的蛔虫,明知回去少不了一顿狂风暴雨的摧残,仍义无反顾的向我告了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