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扎扎哥哥……”

笛利掩着伤口,一双蓝色的美目泪汪汪的,委屈的看着我。

“伤口愈合了么?来,让我看看。”

我笑了笑,伸出手去。

“不要!”

笛利大为紧张,连退两步。

我苦笑。

席法道:“拉姆扎殿下,现下……您的身体已经恢复,我们在这里也打扰三个月了,所以……所以我们打算,明天就离开这里,返回萨克尔去。”

笛利一惊,急道:“不要!不要!席法叔叔,我不要回去,我不要回去……”

“够了!笛利!”

席法皱了皱眉,对笛利塔尔怒道:“你在这里闯的祸,还嫌不够多么?”

笛利一愣,她可怜的咬着嘴唇,蓝色的眸子里,泪珠子滚来滚去。

“笛利妹妹……”

紫莲搀着笛利的手臂,道:“我们离家这么久了,也该回去看看……”

笛利只是可怜兮兮的看着我,默然不语。

“恩……那很好啊,席法先生,祝你们一路顺风。”

我淡淡笑道,心下却对笛利颇为不舍。

美女一个一个从自己身边离去,今年真是流年不利啊。

又谈了两句,席法邀我前往萨克尔游玩,我礼节性的应允,哪知笛利突然发难,要我定下日期。

到得此刻,我对自己这个老妹是又爱又怕,实在要对她敬而远之,当下蠕蠕诺诺,正感为难,突然一个甜甜的声音从窗外传来:“小扎扎!小扎扎!”

我大吃一惊,因为,那是可可的声音!

自从那日鲁马袭击莫古村庄,可可在混乱中不知所踪,惹得我担心好久,此刻听到可可的声音,心中怎能不喜。

一愣之间,可可已飞入屋来,她抖动着蜻蜓翅膀,一对纤细的手臂里,抱着一颗光滑的白色石子,那石子色泽圆润,正是我的宝物蛋白石。

原来那日被娜依姐姐偷袭,我变身魔将,颈上绳索断裂,挂在脖子上的蛋白石便失落在混乱之中。

嘿嘿,想不到可可这个迷死人不偿命的小妖精,却又一次,帮我找回了自己的蛋白石。

“嘻嘻,小扎扎!终于找到你咯!”

可可甜甜笑着,她抱着蛋白石落在我掌心上,对我娇喘连连的道:“你看!你看!你的这个宝贝,我又帮你找回来了哦,嘻嘻,你要怎么感谢我!”

“可可,你对我真好!”

我嘿嘿一笑,将蛋白石执在手中,然而就在此时,我突然发现,身旁得席法,还有莲荷姊妹,正用三双惊异莫名的眼睛,怔怔的瞪着自己。

“拉姆扎殿下!你……你手中这个……这个……莫非……”

席法吞吞吐吐的道。

青荷扑将过来,一把抢过我手中的蛋白石,拿到手里仔细观看,紫莲则倚在青荷身边,一双泛出暗蓝的黑色瞳仁,也是万分紧张,瞥着那小小的宝石。

“姐姐,你看,就是它!错不了。”

青荷兴奋的说着,将宝石递到紫莲手中。

紫莲缓缓点头,道:“不错!这个……确实是我们萨克尔木精灵的族宝,蛋白石。”

“拉姆扎殿下,你……你果然是……”

席法扑到我身前,抓住我的双手。

我目瞪口呆,还未清楚状况,却被青荷冷峻的问道:“喂!拉姆扎,我问你,我们精灵族的宝物,怎么会落在你的手上。”

“这蛋白石,当世只有两颗,一颗为索拉黯精灵所有,是暗之圣石;一颗为萨克尔木精灵所有,是光之圣石,”

紫莲双目闪光,惊愕的看着我,道:“而这颗光之圣石,当年被银铃姑姑送给莫拉大人,但自从莫拉大人失踪以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

笛利塔尔惊叫一声,抢过紫莲手中宝石,拿到手中细看。

席法兴奋的抓住我的肩膀,道:“我……我果然没有猜错,你……你果然是……”

他话未说完,却被我按住了嘴巴。

其时我心下之惊,却丝毫不逊色于紫莲她们,原来,我只道这蛋白石只是父亲留给我的,普普通通的宝物,却哪知,这小小一个石子,竟是精灵族的族宝。

糟糕,糟糕,这下纸保不住火,要露底了。

也好,也好!是时候告诉笛利塔尔真相了。

我摒退左右,屋子里只剩我、席法、笛利塔尔、紫莲与青荷。

四双眼睛静静的瞥视着我,让我好不紧张。

“笛利塔尔,你……你到我身边来,”

我叹了口气,招呼了笛利塔尔一声。

笛利塔尔微微一愣,便乖乖走到面前。

我捏住了笛利塔尔的纤手,淡淡一笑,道:“笛利塔尔,很抱歉瞒了你这么久,可是,哥哥有哥哥的苦衷。笛利塔尔,其实……其实,我们……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妹……”

笛利大吃一惊,身子剧颤:“扎扎哥哥,你……你说什么!”

席法三人也是脸色发白。

“你……你真的是莫拉。拉莫斯的儿子?”

席法喃喃的道:“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呢?”

笛利塔尔脸色发白,随即露出一副于是想笑、又是不信、又是惧怕这是事实的表情,她涩涩的笑着,道:“扎扎哥哥,你……你又在开玩笑么?我们……我们怎么可能是亲兄妹?”

“笛利塔尔!”

我寒着脸,严肃的道:“你看我这个样子,像是在开玩笑么?”笛利塔尔脸色愈白,身子一晃险些歪倒,一时间,竟然呆了。

“可是,可是你是撒发尼王国的王子,”

席法道:“又怎么可能……是莫拉。拉莫斯的儿子?”

“怎么不可能,我的母亲,确实是撒发尼的女王,阿鲁妮科娃。斯布雷。但是我的亲生父亲,却是莫拉。拉莫斯,这点无可厚非。”

我沉着的缓缓说道。

“难怪,”

紫莲点头道:“难怪银铃姑姑的这颗蛋白石,会出现在你的手上,还有那柄泊米纽卡之剑,那也是莫拉先生的爱剑。”

我还待说话,突然笛利塔尔激动起来,她抓狂一般的从我手中挣脱,哭着道:“不!我不信!我不信!你……你不是我哥哥,我……我不要你作我哥哥!”

“笛利塔尔,你听我说。”

我耐心的道。

“不!我不听,我不听!”

笛利塔尔双手捂住自己的耳朵,臻首乱摇,转瞬间,我感到一滴热热的水珠打在自己脸上,那是她的眼泪。

“笛利塔尔,你这是怎么啦?你多了一个亲哥哥,应该高兴才对啊!”

席法不禁纳闷。

“我不高兴!我就不高兴!我……我不要哥哥,我一点不想要哥哥!”

笛利塔尔哭喊着,转身冲出门去。

“笛利塔尔……笛利塔尔……”

紫莲瞥了我一眼,与青荷追将出去。

我长长吁了口气,暗道长痛不如短痛,笛利塔尔若早知道我是她哥哥,也不会胡乱的惹祸,以至于生出后来那么多的误会。

接下来,席法询问我的家庭细节,有的事情我自己都不知道,又怎能说清楚。

反倒是我从席法口中得知,自己有两位姑姑,目前都生活在萨克尔森林里,身体健康,而那个莉莉丝,却是我的小姑姑丝丝的女儿,我的表妹。

席法又邀请我前往萨克尔作客,不过此刻我事情繁多,哪里又有空闲?

与凤姐姐相约在开原之城不说;便是负气出走的娜依姐姐与琳姐姐,也需要自己前去找回;还有此次出使阿尔维斯,好歹也要“为国做点贡献”充充样子啊!

于是拒绝了席法的邀请,还嘱咐席法,言道切不可泄露自己的身世秘密。

到得第二日,我担心笛利出事,便要前去相劝,哪知到得笛利房前,便听见里边彭呲、彭呲的摔东西脆响。

唉!我这个妹妹的脾气啊……

于是叹了口气,暗想且让她静静较好。

于是去见基德大长老,结果,又免不了被这个兔子头老混蛋数落一番。

而我自然据理力争,言道自己能力有限,作不了那种拯救世界的英雄。

基德恨铁不成钢,苦口婆心却劝诫无效,最后,他失望的道:“拉姆扎啊,虽然你永远都选择了逃避,可是有的责任,是你无论如何都无法逃避的!”

我无奈一笑,从基德的检查报告中发现,自己体内的三种力量渐趋平衡,身体上的不良反应也逐渐恢复,短期内身体健康,万事无忧。

在巴哈络因的事情已了,只是娜依姐姐与琳姐姐,却是下落不明。

这日,我与尤茜一道,来到一间大酒馆里。

在这个酒馆,据说能联系上“猎人公会”的人。

猎人公会,是由赏金猎人自行组织、发展了数百年的一个庞大组织。

赏金猎人作为优秀的猎手与间谍,素来被认为是委托寻人、探宝、护航、保镖等任务的首选。

猎人公会,则是一个遍布大陆各地的网络型组织,据说这个组织非常庞大,在消息、谍报方面,无所不知、无所不晓。

我想,与其将找到琳伊二女的希望,寄托在教皇麾下的那些笨蛋骑士身上,还不如自己多花点钱,通过猎人公会的消息网络来寻找。

酒馆里依旧混乱,我没花什么力气,便联系上猎人公会的人,在他的领路下,在一个小房里,我见到了一个小头目。

准确的说,这个猎人小头目我竟然识得,正是那晚我与笛利在酒馆里胡混,所遇见过的那个猎人老金。

老金是个经验丰富的猎人,消瘦的身材、墨绿色的猎手服,黝黑的肌肤,炯炯有神的鹰眼。

“恕我冒昧,先生,这似乎并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老金礼貌的对我脱帽致敬。

我微笑点头:“是的,金先生,几天前的一个晚上,我们曾经在这里……见过一面。”

“几天前的晚上?等等,让我想想,嗯……啊!对了!我想起来了,是五天前的晚上,嗯……在那位美丽的笛利塔尔小姐身旁,我曾经见过您。”

老金恍然大悟道。

我点点头,道:“金先生,很高兴见到您。我是拉姆扎。斯布雷。”

“拉姆扎。斯布雷?”

老金微微一惊,消息灵通的他,自然能从我的名字联想到我的身份。

他随即站起行礼,道:“想不到能在这里见到威名远扬的拉姆扎王子殿下,这真是老金的毕生荣幸。只不过,殿下大驾光临,不知有何吩咐?”

“金先生,我此次前来,是想请你帮忙……寻找两个人。”

我摊开一卷羊皮纸,其上画有两副栩栩如生的美女像,那是擅长丹青的精灵美女、紫莲的杰作。

随后,我从尤茜手中接过一个木盒,在老金面前打开盒盖,内中盛满金币。

金灿灿的钱币,将老金的眼睛都映亮了,他点头如同母鸡啄米,连声道:“好说!好说!殿下请放心,本公会……一定尽快完成殿下的委托。”

从老金的房间里出来,经过嘈杂异常的酒馆,要在往日,我定会坐在吧台上,搂个小姐,然后爽爽的喝几扎,可是这几天来自从琳姐姐走后,我作什么事都无精打采,闲着的时候、梦中的时候,脑海里,竟都会浮现琳姐姐浅浅甜笑的娇媚容颜。

天哪!

我肯定是中了魔女的邪恶魔法,此后时时刻刻的牵挂,再也忘不掉她。

我毫无兴致,直直的便要走出酒馆大门,突然,耳中听见”……莫拉。拉莫斯……”

的名字,出现在某个人漫不经意的对话中。

我微微一惊,站住脚步,与尤茜各要了杯啤酒,坐到酒馆角落。

“真……真的是莫拉。拉莫斯吗?老三,你……你确定?”

只见一名武士装束的中年男子颤兢兢的说道。

“嘘!嘘!不要提那个人的名字,否则夜晚会作噩梦的!”

与那武士同桌的黑魔法师老三,紧张的说道:“不过,我听说前两天,就有人在赞法鲁森林,见到过……那个……那个人……”

“真……真的吗?那个人,真的还活着?”

法师身旁的一名游侠惊呼了出来。

“赞法鲁森林?”

武士道:“是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自从二十年前的那件事之后,赞法鲁森林里充满了邪气与僵尸,那里简直便是地狱。”

“所有这些,还……还不都是莫……那个人造成的,”

那游侠义愤填膺的道:“二十年前他在那个森林里大开杀戒,被杀死者的冤魂得不到超度,就沦为孤魂野鬼,将好好的一片美丽森林,变为黑暗的地狱。”

“唉,其实所有这些,也怪不得……那个人,要怪,就怪那些神殿骑士自己找死,”

黑魔法师老三叹息着道:“当年,那些神殿骑士为名为利,要去追杀那个人,唉,其实他们也不想想,人家剑术通神,岂是一般人能对付得了的。哼哼哼哼,结果,一千多人追入树林里,只逃出二十来人,而且,都由于惊吓过度,变成了疯子……”

黑魔法师一语未毕,同桌的十余人,均是大大的感叹。

武士默然半晌,又对黑魔法师说道:“喂!老三,你说,都过二十年了,那个人……真的还没死么?”

“嘿哟,这可难说得紧了!”

黑魔法师老三喝了口酒,道:“这半个月来,赞法鲁森林附近,不断便有人失踪,而且,听说近来赞法鲁森林里,笼罩着沉重的黑气,嘿嘿,外边人传说,当年的千屠者已经化为厉鬼,将那些贸然闯入森林的人抓住,活剥他们的皮,喝他们的血,吃他们的肉,再把残余的骨头,修筑他的鬼巢……”

黑魔法师一席绘声绘色的描述,直吓得我身旁的尤茜一声尖叫,将小脸躲到我的怀里。

尤茜的表现,立时引来别人的注意,她本就生得美貌,此刻又紧紧伏在我的怀里,一时间,不知引起了多少酒客的艳羡目光。

“尤茜,我们走……”

我放下酒杯,揽着尤茜的纤腰走出酒馆,一时间,我只觉得口干舌燥、头脑里晕晕沉沉,心底下,反反复复念着的,便只有一句话。

父亲,你……真的变成吃人的恶鬼了!

此刻,我的心境,也不知该是兴奋还是绝望,思前想后,我暗暗忖道:无论如何,即使父亲您……已变成了恶鬼,儿子也要见您一面!

回到神殿,我已是神不守舍、心急如焚,偏偏教皇遣人前来,邀我前去共进晚餐。

于是换上庄重的衣服,来到教廷华丽的大厅。

红木的长桌,精致的银制餐具闪闪发光,烛台上羊脂蜡燃出柔和的火焰,教皇坐在最上的主席,而长桌对面坐着的,都是红衣大主教、白袍大祭司等级的人物。

桌上的美味佳肴,极尽丰盛,杯中的琥珀色的美酒芬芳醇烈,少说也是百年的沉酿。

身旁的菲丽丝缇恩一身神袍,经过精心打扮的她,实是美得惊心动魄,教皇似已窥得我的心事与爱好,早早的便让菲丽丝缇恩如此穿着,着她舞剑一曲,最后,还着她给我倒酒。

山珍海味、沉年好酒、绝色美女,若在平日,这些绝对是我最爱,可是此刻,我却提不起丝毫的兴致。

好酒好菜也就罢了,菲丽思缇恩虽然漂亮,却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她那一对美目又怨又屈,好像总是有人逼迫她似的。

再说了,打从我第一眼见到这位水仙骑士,便对她没多大兴趣。

说来美女我见得多了,所谓黄山归来不看岳,假设我拉姆扎真想得到她,大可使出各种手段,最少,我能想到二十种方法,能轻易将这可爱的美女搞上床,而所有方法之中最为简单的,便是与教皇搞好关系,然后来个权色交易。

其实,那日眼见菲丽丝缇恩与狄络斯基男才女貌,止高气昂的样子,我看着不爽,才要作弄他们一番。

嘿嘿,当时我虽然猥亵着菲丽丝缇恩,可真正觉得有趣的,却是看着狄络斯基那个笨蛋被气得吹胡子瞪眼睛的傻样。

还有,就是瞥见菲丽丝缇恩那种委屈、气恼的隐忍表情。

嘿嘿,看着美丽的少女,被自己恶搞得发窘,岂非也是极其有趣的一件妙事。

只不过此刻,我身边刚跑了一个姿色犹胜菲丽丝缇恩的魔女,唉,跑了个美女也就算了,偏偏琳姐姐的走,搞得我神魂俱失。

此刻,却哪里还有兴致,再去调戏菲丽丝缇恩与狄络斯基两个傻蛋。

更何况,刚刚得到自己父亲的惊天消息,我早已六神无主,心里,便只想着该如何闯入赞法鲁森林,然后探个究竟。

当下一些神官又是敬酒,又是劝酒,我无奈应酬,烦得要死。

教皇还着一些美女过来相伴,平日里,我遇美女如苍蝇见血,此刻,却是大大的不耐。

接下来,教皇这个老狐狸终于道出了自己的本意。

原来,他是想凭借和我的关系,将教廷领地的大量咖啡豆、玉米、大麦等农产品,输往撒发尼贩卖。

我心里暗骂,面上显出为难之色,言语中,更透露出此事是大大的困难,需要花去我很多的“努力”之类的含义。

结果教皇大献殷勤,言道会支付给撒发尼皇家高额的赋税,还说要给我个人提成,甚至,还保证教廷的农作物品质优秀,绝不作假。

结果我轻而易举,便占了大大的便宜。

其实近十年来鲁菲斯在全阿尔维斯境内施行改革,给农民出租土地,在承包基础上提高赋税,极大的刺激了农民耕作的热情。

相对而言,教廷故步自封,却是处处收到排挤,越混越弊。

也因此,教皇才会对我阿谀奉承,实在没有太多尊严。

妈的!

说来,我们撒发尼王国地处高原,国内大半面积处于苦寒之地,因此很多农作物必须从中土进口。

他奶奶的!

有些农作物从中土运到撒发尼,少说也要经过半年,如此漫长的输运过程,实在是花销巨大,而且,也给那些奸商烂贾们,提供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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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奸商们将货物从中土运到撒发尼,在货价上大做文章,在中土只值一个银币的货物,在撒发尼卖出十个银币,然后,他们再从撒发尼买去狐皮、貂皮、人参、雪莲等名贵货物,运回中土倾销,往往一个往返,便能赚出十倍二十倍的利润。

而所有奸商之中,最奸最恶的,便是“肥佬”博达克一家。

妈的!

一般奸商也就罢了,而博达克和他老爹,竟然还敢把算盘,打到老子斯布雷皇家的身上了。

那年,博达克他爹博达克一世——也是个肥肥的死胖子——从中土运了一匹精刚铠甲到撒发尼,言道要以一百银币每套的价格卖给我老妈,当时的女王。

他奶奶的!

一百银币每套啊!

他还不如去抢呢!

结果,我老妈自然不答应咯。

可是,博达克一世话锋一转,却道:“女王陛下,竟然您肯不买我的铠甲,嘿嘿嘿嘿,那么,我只好把他们……卖给伦巴的兽人领主咯!”

其时,伦巴兽人自治领是撒发尼王国内部,最为难以治理的一块。

混乱、野蛮而且残忍的兽人们,从来不曾真正屈服过斯布雷家的统治。

因此伦巴兽人自治领几乎平均每年,都会作乱一到两次。

说来那些兽人们身强力壮,体格浑强,善于肉搏,而我们斯布雷皇家部队与之作战,所唯一依赖的,便是刀剑较为锋利、铠甲较为坚固,在其它的方面,没有任何优势。

然而此刻,博达克一世却要把大批大批的精刚铠甲,卖到伦巴的兽人领地里去,他奶奶的!

他这不是落井下石,助长兽人们的造反气焰么?

于是,我可怜的老妈不得不屈服了。

虽然,那些精刚铠甲最后以每套八十银币的价格成交了,但是,我们斯布雷家族在这次交易之中,却仍是被狠狠宰了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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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过后,我想起一事,便要向教皇借人,言道要二十个剑术精湛的精锐骑士帮我完成一个私人任务。

教皇欣然应允,立时拨给我二十精英,其中,竟然包括狄络斯基与菲丽丝缇恩兄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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