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晋身天位

高台上,画了一个简单的魔法阵,在中央,烛火摇映里,一名黑袍魔法师,正姿端坐,口中念念有词,见敌人终于奔上台来,惊得连退两步。

在他脚边,爱菱给绑住手脚,侧躺台上,双眸紧闭,大概是给什么东西迷昏过去。

看来血色还是很苍白,不过,肌肤已经重新生长,已脱离生死关头了。

见到爱菱无事,李煜心中一颗大石落了地。

苏生水槽的效果一如预期,只要把爱菱带回,好生疗养,再过些时日,便可痊愈,自己的责任也就了了。

把目光转向魔法师,只见他怀中一枚黑色菱状晶体,迎着月光,妖异的脉动,仿似自有生命一般,让人产生恶心的不快感。

“累我辛苦一月,原来黑曜镜是这副德行。”

李煜微笑前行,他剑道已成,以此刻的天位修为,无惧一切敌手,纵然对方是自己所不了解的魔导师,却也已无所畏惧。

取回黑曜镜后毁去、爱菱平安、那头小黑鬼奇雷斯又没有出现搅局,一切能如此顺利,真是上上大喜。

“老兄,你运气不坏,我现在心情很好,不想杀人……呃!我是说,不想再杀人,把那块石头交给我,或是你自己砸了它也成,再让我带走这笨女人,你就可以平安开溜了。”

这样的说话语调,是李煜少有的客气,不过对方显然不怎么相信。

“你别过来!否则我立刻杀掉这个女孩。”

“你很烦耶!不是告诉过你我不杀你吗?把人交给我,然后你就可以滚了!”

“我不相信!像你们这样的练武狂,一定会趁我交人质的时候反悔动手,你想要我上当,没有那么容易!”

“罗唆死了!那就宰了你好了,你以为我宰不了你吗?白痴魔导师!”

被这样一吼,那名魔导师立刻倾身,似乎想拿爱菱来要胁,只是身形一动,右手三根指头瞬间被削断落下。

出招的李煜甚是满意,能这样运使无形剑气,天位力量真是一种舒服的享受。

完全控制住局面,李煜没打算多花时间,俯身将爱菱抱起,就要离开,全然没把背后的人放在眼里,连问他姓名的兴趣都没有。

说来这家伙很可怜,他应该是这整件事的主谋,可是在这整件事里头,却又卑微得离一点地位也没有,想来实在满可笑的。

正要出言索取黑曜镜,陡然间木台一震,一道月光自上方壁洞射入,那是满月的月光,终于射了进来。

“满月!终于来了……这附近最强的魔物三头魔鹫,马上就会应召而来,让你这阻挠我理想的恶徒受到神罚!”

三头魔鹫在记录中大概有赤眼魔猿的十倍战力,李煜初是一震,但想到以自己这时候的武功,就算上千头赤眼魔猿齐上也无妨,微微冷笑,任这家伙念咒,自己俯身先抱起爱菱。

抱起了少女,一个念头却从李煜脑中闪过。

这家伙是要召唤附近最强的魔物?

但据自己所知,附近最强的魔物不是什么三头魔鹫,而是那个小黑鬼奇雷斯,虽然被爱菱的阳电子炮重创,一时间没能力行动,但如果强迫被召唤而来……

开玩笑!

就算有了天位力量,但武技尚未练习圆融前,要战那样的对手还是很勉强的,更何况照爱菱说的,黑曜镜有解除他身上封印的可能,要是被他接触到,那……

心中大惊,李煜立刻要出手毁镜,却已是慢了一步。

黑曜镜突然绽发出惨绿色的光柱,跟着,一声尖唳,恍若冥府万鬼齐鸣,惊破云霄,震得整个洞穴土石摇落,山愁地惨。

“哎、啊──”

一道赤红色的身影,夹带浓厚的血腥味,自光柱中急速射出,还没露出整个身子,利爪一伸,竟将魔法师的心脏给扯了出来,捏成稀烂。

“该死!果然是你!”

李煜怀中抱人,出手不易,却立刻迫发剑气,疾往前方射去,却先听到一种晶石破裂声,是化为粉碎的黑曜镜,同时三根尖针自血团中射出,将剑气击溃。

(糟糕!来不及了,先放下人!)

李煜飞身下台,想找个安全地方放人,警戒心提至最高,尚未落地,忽然血腥味大盛,一道劲风,以难以想像的高速,在前方响起。

“桀桀桀……”

怪声响起,李煜忽觉得臂上一轻,竟是给奇雷斯把爱菱抢去,这一惊非同小可,反手递出“明肌雪”,对准风声最劲处,一剑直刺过去。

“桀桀……”

叫声中显然有几分惊奇,面对这直取要害的一剑,敌人亦不得不出手格挡,但见他挥臂一击,一枚沉重的金属球,夹带劲风,朝李煜砸去。

李煜这一剑却只是虚招,一引得对方出手还击,立刻揉身抢进,想趁机夺回爱菱。

“呼!”

李煜手尚未伸出,金属球的一砸,速度、力道均强的无法想像,后发先至,已然砸至面门,总算李煜变招奇速,千钧一发之际,把头往后一仰,险险避过了这破脑一击,只要再迟片刻,当场便脑袋开花。

“怎么会?”

避过了金属球,但挥动时所激起的劲风,却犹胜实质,李煜只觉得面门一痛,仿似给人用数根巨木狠狠砸中,忙运剑气护体,却还是给打得鼻血横飞,痛得流出眼泪。

已臻至天位,对方却能如此轻易胜过自己,莫非他的天位力量犹胜于己?真正见鬼,爱菱她老妈当年是怎么样偷袭这家伙得手的?

对手功力高的难以想像,又是残忍好杀,如果让爱菱在它手里多留半刻,哪里还有命在?

想到这点,李煜竟不抽身,喷着鼻血,再次逼近,趁这怪物变招未及的刹那,抢手将爱菱夺过,不敢逗留,飞身而退。

“桀桀……”

对方似乎没料到李煜有这一手,只气的呱呱乱叫,正想飞掠截击,只觉得肌肤一阵裂疼,却是李煜在退走时,预先以“明肌雪”划下数道剑气,阻挡追击。

“呱呱桀……”

(怎会这样,他的身体是什么做的?)

奇雷斯怒啸一声,爆放的冲击波,竟将伏设的剑气全数震溃。

虽说甫入天位,功力尚未能控驭自如,但那数道剑气却也已是李煜全力而发,这怪物居然说破就破,毫不停顿,怎不令李煜为之失色。

震开剑气,敌人立刻便要杀至,李煜反手出剑,预备与对手一决高下。

“桀桀……”奇雷斯又是一声尖鸣,正要有所行动……

“阿古难他·桎怛奈难耶!”

“轰!”

随着一声暴喝,劲风再响,五枚庞大火球,带着足以烧尽一切的灼烈热劲,交织成大片火墙,席卷天地,先后射至。

(哼!终于来了吗?只凭我一个人,实在是保不住你家小师妹啊!)

由于朱炎动手,李煜得以抽身一缓,先行退开,却不知道要把爱菱放至何处,才算是安全地点。

奇雷斯发出长啸,抖手打出一道爪劲,直奔火墙。

爪中夹带的阴劲,冰寒刮骨,受此一击,火墙“嗤嗤”声不绝,五颗火球给灭了三颗,声势大减,眼看便要熄灭。

“桀桀桀……”

奇雷斯得意得尖啸,他嗜战如狂,此刻重复天位力量,又战得兴发,忍不住长声高呼。

自他现身于此,李煜只能闻到强烈的血腥味,感受到扑面的劲风,而看不到形影。

凭着天位力量催运,奇雷斯的速度更形快绝,又藏身于风中,李煜虽能确定位置,却是见不着它的模样。

本已被爪劲压制的火墙,不知受到什么力量催发,忽地炽盛再燃,火焰更转升为血红,熊熊烈焰,在极近距离的助攻下,朝敌人击去。

“桀桀……”奇雷斯不虞有此一变,更惊奇于对方忽然爆发的天位力量,险些中招,气得乱吼乱叫。

一振臂,又是一道爪劲,抵住火墙,但见火网熊熊,阴风惨惨,双方一时间僵持不下。

“好家伙!也是天位力量?”

李煜为之一惊。

自己是刚刚突破天位,奇雷斯是回复天位,倘使朱炎也有天位力量,那肯定是一开始就有了,若他当初用这力量和自己敌对,肯定数招内便能将自己格杀,却是不知他为何不用?

这个答案李煜是不会知道的。

若朱炎以天位力量进入人间界,由于他的魔族身份,势必让人间界的天位强者出动干预,而无法好好地执行保护工作,故而自锁力量,进入人间,此刻实在是见到情形不妙,不顾自身受伤,强行破锁回复力量,解决眼前困局。

自与奇雷斯交手以来,直至现在,李煜方脱离屈守的困境,得以主攻,更知道敌人武功太强,眼下也管不得其他,匆匆将爱菱往朱炎一抛,反臂抽出明肌雪,剑随意转,一式“砌下落梅如雪乱”,白芒爆射,整个人化做一道剑光,趁着奇雷斯陷入僵局,朝他背后笔直钉去。

“桀桀!”

面对这举世无双的两面攻击,奇雷斯怪啸一声,两手交挥,轰出两团霹雳气芒,迎向火墙、剑气,本人却如火箭似的,朝上急冲。

“轰隆……”但闻爆响连连,奇雷斯竟是钻破石洞,飞出地面了。

李煜不动真剑斩出,势如破竹,将气芒劈的四散消化,哪知手臂还是给反震力震得酸麻难当,而其中更有一丝阴寒劲道,沿着手臂上升,侵蚀血肉,还隐有爆破之力……

(我的老天,该不会是……)

想起那门耳语中的超级禁忌武学,李煜更是大惊,不敢怠慢,急运不动剑气,把入体的天魔劲尽数驱除。

正犹豫是否要追击,头顶上,如风起云涌,大气震动,传来了极高能源反应的气。

对面的朱炎见状,惊呼道:“不好!”

李煜登时省悟,奇雷斯既破顶而出,身手得以伸展,必是要施展毁灭性的强力招式,把整个地底堡垒连同敌人一起摧毁,以现在所感受到的气来判断,那甚至足以轰掉半座山,至于会不会轰掉自己,委实没什么把握。

“我去追!”

李煜撂下一句,便自刚撞出的洞口射起,追击敌人,但看奇雷斯面对自己与朱炎的夹击,仍显得游刃有余,就这样与他对上,胜负实在是难讲得很啊!

刚掠至洞口,只听得一声清啸,初如击玉,如扬琴,后而竟若千百颗天雷齐鸣。

强大的气流,自极远处驭电破空,高速逼近,只见天空中云层,如万马奔腾,不住往两旁散去,显是来人功力之强,已经到了能令天地风云为之色变的地步。

又有绝世高手到了。

“真是抱歉啊!小朋友,我不该在这块土地上多事,但就这样让我的傻弟子伤在你手里,好像也说不过去,就请你先退下吧!”

话声伴随着强烈风声而至,而在那劲风拂过的同时,李煜骤觉顶上一亮,竟是顶上的半座山峰被这一剑削断,崩散滑落。

高速卷绕的云影遮住半个天空,激起狂风怒嚎,大气撼动,一时之间,空中电光流窜,霹雳之声连响不绝,迅速往东方掠去。

之后,一切重归于平静,连那刺耳的“呱呱”声,也随之消逝。

急遽的转变,让李煜瞧的目瞪口呆,震撼之余,更感叹不已。

“老师!这种事你都干得出来,你真的是人类吗……”

回到洞内,火墙却已不见,先前有过一面之缘的朱炎,抱着犹自昏睡的爱菱,站在里头。

“去!从头到尾都在睡,让别人打生打死,这笨女人真是够幸运了!”

李煜落地,收剑于腰,正欲发言,朱炎已抢先一步,道:“此番小师妹受您照顾,我谨代表师尊向您致上谢意。”

李煜一愣,不禁有些奇怪。看来,隆·贝多芬对女儿并非毫不关心的,否则,又怎会派大弟子一路跟随呢?

仿佛知道了这念头,朱炎抱着爱菱,笑道:“我这小师妹,还没有办法体会师傅的苦心,令公子辛苦了。”

“不敢当!是这小家伙有运道而已。”

“奇雷斯今日虽退,但如今他天位力量已复,李公子日后请多留心。”

不知道是不是两族间的用语不同,还是硬想把话说的文雅些,朱炎的用词听来有些生硬。

“此事因我而起,我自会负起责任……倒是这里有一物,还请朱炎兄交还爱菱。”

李煜微微笑着,自腰间解下一皮囊,平手托起,交给朱炎。

“如此,告辞了。”

似乎知道皮囊里的东西,朱炎的语气显得很温和。

“不送。”

火光再盛,当一切归于寂静,洞内冷风清清,该走的,都走了。

朱炎走了。

爱菱也走了。

而朱炎临走时的一句话,却在洞内回响不休。

“希望下次相逢时,是再与您联手抗敌,而非相反的局面。”

一场旅程,就此落幕,对着头顶一轮明月,回想前事,李煜不由亦是感慨良多。

这趟旅程,影响实在太大了,如果没有这一番际遇,这一番历练,即使一年期满,只怕自己仍是茧中之蛹,永无破茧成蝶的一日。

“脱胎换骨,原来是这种感觉,真是好啊!”

李煜喟然轻叹,从这刻起,他算是获得了彻底的新生,要与陈腐的过去一刀两断,接下来,只要接回思念的那人,便可重以真面目见人了。

在众多的尸体中,花风云双眼未闭,双手紧握剑柄,兀自心中不甘。

“可怜的家伙,到头来,你也是被一个名叫『李煜』的枷锁给绊住,不能脱身……不过,说起来你和我可真像啊……”

似乎有些兔死狐悲,李煜甩甩头,为了撇开不快的牵扯,他转念想起爱菱,喃喃自语。

“想不到最后竟然没能和那笨女人告别,有些遗憾啊!”

激斗一日,突然冷清下来,李煜不由得有些寂寞,正想离去,忽然听见西方石壁后隐传呼吸声。

“谁?”

连续的打斗,令李煜警觉心一直高吊,几乎立刻就要拔剑,待得看清,却是不禁失笑。

只见西方壁角阴暗处,一名骑士口吐白沫,昏倒在地,却是狼嚎骑士团的长年杂役,陈由。

他胆小怕死,又是武艺低微,排剑阵自也轮不到他,没想到却因此逃过一劫,再看到李煜、朱炎、奇雷斯的激战,吓得屁滚尿流,昏了过去。

看他这等丑态,李煜自也懒得下杀手,低笑道:“我曾说过,若是那女孩不治,便血洗狼嚎,令此处没有一个活人,既然你们照作了,我就留下你这一个活口吧!”

语毕,迈开大步,飘然而去。

两场大战,虚耗了一日,论惊险,前一场激战时间虽长,却远不及第二场那样星驰电闪,变外生变,时时刻刻皆有丧命的危险。

想起朱炎临走时的话,李煜喃喃道:“什么意思啊?魔界的家伙都是这样,见人就想挑战吗?”

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香格里拉·香桂广场

夕阳西下,晚霞的红光,斜斜照映,将广场的石子路,染成一片火红,倍添艳丽。

有一群人,踏着泄气的脚步,走进广场。

他们是流兵,前几天,因为得到了老战友落草荣发的消息,想去投奔,哪知走到中途,老战友已经被当地的骑士团所剿灭,兵败身亡,他们被迫撤回,想到还要继续过无止境的游荡日子,心里这股丧气,是不用说了。

为首的大饼脸胖子,盘算着目前可用的款子,已渐坐吃山空,看来,得要把手上的金饰变卖了。

前阵子,就在这广场之上,有个不长眼的小侏儒,笨笨奉献了身上的金饰,还被他们骗去城门口,苦候那根本不会出现的人,后来没了消息,他们自也毫不关心。

本来金饰早该脱手了,不过,胖子认为,这金属的材质不明,仓促脱手,怕自坏商机,是以迟迟不肯就地变卖,现下活动经费将尽,只得找地方卖,谋个出路了。

走进广场,赫然发现,平时他们一伙人惯坐的南首座位,给人捷足先登。

广场面积甚大,而南首座位又甚多,那张桌子是个九人位的长桌,那人放着旁边大堆单人位不坐,独自大剌剌地在此占位,显是找碴来了。

占位的,是个男子,身上披了件大大的披风,盖住大半边身子,额头上圈了一圈白色头巾,背后背了个长形包裹,模样甚是英伟,却瞧不出实际年龄。

他自斟自酌,一副悠闲畅快的模样。

胖子看到这副模样,心里着实有些嘀咕,在香格里拉日久,要说结仇,也着实有了好些仇家,可别是给寻仇上门了,自己这一行九人,全是骑士,论实力,足够承担任何的硬碰硬,就是要小心,别中了人家的奸计,败的不明不白。

正要出声,那男子一声长笑,率先发言。

“众家兄弟,上哪发财去啦!这么好的生意,也不通知小弟一声,真是枉费了大家老战友、好朋友一场啊!”

队里的红鼻老六,脾气最是暴躁,此时哪管其他,伸掌往那男子肩头按去,喝道:“兀那小子,少来这里乱认朋友……”

话没说完,红鼻老六的一张脸,连带那红色的酒糟鼻,忽地全成了惨白,只听他一声不哼,仰天便倒,也不知那男子施了什么手段,竟令他气绝身亡了。

胖子心中骇然,知道这是顶尖高手的真气传劲,敌人有这等功夫,若是当真寻仇而来,那自己这些低层骑士,是计决不堪他一击的。

正自心慌,忽然瞥见在披风下,那男子的右手,被层层绷带所包扎,胖子心下一惊,想起传闻中那人的打扮,两相对照,差没口吐白沫,颤声道:“你……你是……”

男子的表情,仍然在笑,但笑意里已无半丝欢愉,倒像是猫捉老鼠时,玩弄猎物的尖锐笑容。

他笑道:“您真是贵人多忘事,前些日子,我们还一起喝酒、赌牌九、招妓咧!诸位朋友都不记得了吗?”

一旁的骑士,见到同伴突然倒地,纷纷大怒,拔出光剑,想趁乱把这男人斩成肉酱。

“唉!翻脸不认人,世态炎凉啊!”

男子脸上的笑容敛住,对着几柄光剑,竟不闪避,伸出左手食指,对空虚点几下。

冲上来的骑士,只觉得身体如遭电殛,手脚麻软,一个个倒地不起。

“天……天亟剑法!”

胖子惊呼道:“你是……逐魔……浪人……吸血鬼韩……韩……”

说到这里,想起传闻中这人的辣手,只惊得牙齿打颤,再也说不出话来。

“不错,还认得你韩特大爷的天亟剑,总算是见过世面。”

韩特冷笑道:“你等无赖,连我都不识,也有胆子冒我韩特之名行骗,赚了钱也不懂得分我一份,嘿嘿,好大的胆子呐!”

行赃撞着这棘手人物,胖子怕得跪在地上磕头,连叫饶命。

“哼!要是以往,定将你等大卸八块。”

韩特脸色稍和,道:“不过,今日我重逢故友,心情不错,交出所收赃物,饶你一人不死。”

这话说了等于没说,胖子的那一伙人,除了他本人以外,剩下的人在倒地同时,就已咽了气。

不过,对胖子而言,能逃得一命总是大好,连忙将装有爱菱饰物的皮囊,双手奉上,还连带贡献出许多掠夺所得。

韩特也不客气,将这些贡品尽数收起,扬长而去。

他没有兴趣宰了这胖子,也无意杀他为民除害,会被这种人所骗,受骗的人自己就该检讨,此行,也只是受故友之托,代为取物。

(不过,挺奇怪的,他什么时候这么爱替人出头了。)

想起故友的种种,韩特不禁微笑。

(该不会,是给那女孩人迷上了吧,听说是个没身材的小鬼……啧啧!口味太差了,真是饥不择食了啊。)

将东西送到天香苑,然后,准备与老友庆祝劫后重生,大醉一场,不过要把这些价值不斐的东西交还,还真是心痛,最起码要好好吃这李小子一顿,捞一点出差成本。

背着阳光,无视于广场众人的议论纷纷,逐魔浪人消失了踪影。

或许命运就是一个以嘲弄人为乐的东西吧!因为此刻韩特怎样也想不到,仅仅数年之后,他将与那个“没身材的小鬼”有段冒险之旅,而且……

真是一段非常难忘的旅程。

“李煜未死,重出江湖,功力更胜从前”、“李煜一人尽诛狼嚎骑士团”的消息,在半个月后,靠着流浪至香格里拉的陈由渲染,轰传了整个江湖,武林习剑之士,无不撼动。

一个月后,李煜正式再入江湖,剑试天下,从南至北,连败当代剑术高手一百四十三人,期间,三闯艾尔铁诺皇城,最后一次,甚至在新年阅兵大典,众目睽睽之下,刺杀第三军团长曹彬。

在那之前,秦淮血战一役,李煜力战艾尔铁诺、武炼、自由都市同盟、稷下……各方围剿高手三千两百六十人,全身而退,威震风之大陆。

经此一役,“剑仙”之名,奠定了无人能及的地位,青楼联盟更以他的名义,在香格里拉设招贤馆,款待四方贤才,天下风骚无不敬佩。

四大公子之首,“唐殇君”李煜,名扬鲲仑,成了四个大陆皆知的传奇人物。

“老师!劳烦您出手相助,我真是非常惭愧。”

“不错啊!看你的样子,不动真剑已成。虽然天流终生无望,但依你求剑之心,此剑当可名曰天痕。”

“天痕?”

“不错,正是天痕不动剑。日后你若远行,当可恃之与天柔不动剑,争一日之短长。”

“如果有朝一日,我能像老师一样,晋身天流,那时候,我的剑会是天下无敌吗?”

“这个啊……说无敌,好像没那么了不起,不如这么想吧!自在门只有不败的剑,与无敌的人。”

“三礼相赠,你好生收藏,将来自有大用,我要去了。”

“……”

“以后的人生,就由你自己一手来操控了。我不会勉强你要放弃仇恨,假如你还是想建国复仇,掀起腥风血雨,大杀一场,那也由得你。练成绝世剑法,却连憎恨的权利也没有,这种人生有不如无……不过啊!呵呵……只以复仇为目标的人生,这样的生命,不是也太狭隘了吗?”

“……”

“传你武学,固然是为了不使此技失传,不过,正如我对每个弟子说的,我并不是为了要让你不幸,才教你武功的啊!……往后,好自为之……喂!你在干什么,两个男人老狗,不要来这一套,很难看的!”

“叩别恩师,长祝恩师多福多寿,万福金安!”

“免礼免礼,你小鬼也万福金安……我去也!说老实话,能收到你这么优秀的弟子,我很欣慰,如果你能够多陪我些时日,有些东西就可以多教一点了……”

“叩别恩师!长祝恩师多福多寿……”

“大人讲话,小孩子不要插嘴,你乖乖让我把话讲完!不是我自夸,在炼丹、房中术上面,我也是……”

“叩别恩师……”

“哇!你这个笨蛋弟子,实在是有够不受教,连听我把话说完都不肯……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你一定是嫌说,对方是糟老头,听他的话没有意思,对不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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