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不告而别

飞空艇缓缓升上天空。

格里弗斯和安进入了指挥室,我们几个人则站在甲板上朝下面望去。

“哗——!飞起来了!好、好厉害!”瑞贝卡兴奋地大喊。

缇娅也在一旁张着嘴看傻了眼。

“哇啊!城市变小了耶!哈哈哈,好好玩喔!”苏菲亚一只手抓着栏杆另一只手朝下面比划着,蹦蹦跳跳地对我们说。

特蕾莎赶紧走到她身边,以防止她一个不留神摔下去。

“各位,赶快进到船舱里来吧!格里弗斯准备了很多美酒呢,我们一起喝个痛快!”

安在不远处高兴地朝我们挥手,她黑色长发被风吹乱了,这个时候她的样子看起来说不出的俏皮可爱。

格里弗斯随后也从指挥室里走了出来。

瑞贝卡、克里斯蒂娜、苏菲亚跟伊莎贝拉一听到有酒喝,立刻跑了过去。

我跟克萝伊、特蕾莎、缇娅、希尔薇跟在她们后面。

不过我忽然发现艾米莉亚居然还站在船帮望着远处发呆。

“艾米莉亚!”伊莎贝拉急忙跑过去把神游物外的精灵也拽了过来。

“不过,你俩怎么都跑出来了?那谁来开船啊?”我困惑地问。

安撩了撩头发,回答道:“有自动驾驶啊,已经锁定了帝都的方向,不需要我们操心的!”

“真方便。”

安笑得花枝乱颤,拉着我往船舱里跑:“走,我们喝酒去!”

※※※

果然是好酒。

结果当天晚上我们全都喝得酩酊大醉。

嗯……就这样让我舒舒服服地睡个懒觉——

“睡懒觉?想都别想!”

不料第二天天还没有亮,我就被安从被窝里拖了出来。

伊莎贝拉本来与我相拥而眠,被安惊扰了美梦,眯着眼睛半梦半醒地发出抗议的“哼哼”声。

安没理她,直接把我拽出卧室,一直把我拖拽到甲板上才松开手,然后将武士刀扔给我。

“安,你、你搞什么鬼!困死了,我要回去睡觉!”

“休•想!从现在开始一直到帝都,你就给我打消睡懒觉的念头吧。这段时间我会陪你每天静观日出日落,苦练剑法。”

“什么?”

安看到我苦着脸,便正色道:“埃唐代啦你别忘了,自古以来,有多少英雄好汉来到帝都想一朝成名、平步青云,结果却大多以悲剧收场。帝都本就藏龙卧虎,有权有势的一抓一大把,一流高手也是多如牛毛,凭你这点本事根本不值一提,在那种鬼地方你一个不小心就会死无全尸。到时候,害得克萝伊还没嫁人就守寡就太悲惨了。”

“呃,拜托你不要说些不吉利的话好吗?”

安笑着挥了一下手,说道:“哭丧着脸干什么。别担心,从现在开始只要你肯用心练剑,提升实力,就不会那么容易死的!”

“就算你这么说,我还是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好了,废话少说!”安迅速拔出了武士刀,清晰有力地道:“埃唐代啦,之前我教你的剑法,是从‘剑神’中精选出来的最基本的几个招式,现在我要把整套‘剑神’都传授给你,你可得用心记住!”

“…是!”

就这样,安每天清晨天刚蒙蒙亮就把我叫醒苦练剑法,直到日薄西山,天已将夕,才肯让我休息。

那时候我都已经是汗流浃背,累得不成人形,四仰八叉地躺在甲板上呼哧呼哧地喘气。

但是相对的,我的剑法也进步神速。

从第二天开始,安就越教越快。

不,应该说不是她教的快,而是我学得快,只用了五天,我就把“剑神”整套剑法深深地记在了脑海里,虽然目前还无法将所有招式都运用自如,但是至少不会用错,最后连格里弗斯也不得不承认:“最多再过三年,大陆上就会有许多人传颂埃唐代啦•多拉埃姆这号人物。”

有一次,我望着远处倚在船沿旁弹奏鲁特琴的格里弗斯,忍不住问道:

“安,你明明那么厉害怎么还是打不过格里弗斯,那次你真的不是故意放水吗?”

安苦笑道:“那一次我受了重伤差点死掉,你也看到了。难道我会放水到自己被放血的地步吗?”她又补充道:“格里弗斯是个真正的天才,当今天下,如果还有一个人能做他的对手,恐怕也就只有‘第一神剑’莱因哈特•沃特森诺蒂了。”这时风将她的长发吹得飞舞起来,煞是好看。

我双臂交叉在胸前,很不爽地看着那边的格里弗斯。

什么天才,就他这个德行?

哼!

安忽然幽幽一叹:“埃唐代啦,其实……我总觉得你不应该去帝都的。”

“为什么?”我不解的问道。

她的目光变得有些哀伤,说道:“帝都是个是非之地,任何人想在那个地方扬名立万、建功立业,都得要先付出代价,然后被腐化、逐渐失去本来面目。你跟格里弗斯不一样,他想要的东西你未必会喜欢,有些道路并不适合你……”

也不知道为什么,听完这番话我心里很不服气:“不适合我?没有试过,怎么就知道不适合我呢?况且我总不能就这样白白虚度一生,我就是想要趁着自己还年轻,做出一些成就来!”

安微微叹了一口气,轻得几乎令人听不见,说道:“我也明白的,所以我直到现在才和你说这些话。我也知道就算我说了也改变不了什么,或许我只是想发发牢骚吧……”

安……

不过,话又说回来,格里弗斯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呢?

他和我的目标真的是相同的吗?

还是……

…………

其实格里弗斯不仅剑法超群,还弹得一手好钢琴。

每天上午,琴声都会从飞空艇的休息室内传出来。

慷慨激昂却并不聒噪的钢琴声,听起来使人精神振奋,让人一整天都充满活力。

这几日来格里弗斯也仿佛没有先前那么傲慢了,笑的比平时多了一些。

当格里弗斯演奏鲁特琴时,安总是忍不住和着琴声舞起来。

月光下,她衣袂飘飞,白衣如雪,仿佛女神下凡。

伊莎贝拉也不甘示弱,她的舞姿轻盈而曼妙,又如丝绸般柔美而流动。

两个女子起舞时既像一对姐妹在相互配合,交互生辉,又像两名对手在不服气的相互较技,针锋相对,她们都是那么美,那么媚,舞姿又都是如此动人,真的让人无法判断哪个更好。

我们在同一条飞船上结伴而行,在一起吃,在一起笑,在一起闹,在一起喝酒,尽情放浪形骸,狂欢,狂醉。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有这么多人聚在一起喧闹。

——也是我第一次感到这么快乐。

——不过,这种快乐并不会持续很久,也许马上就会有痛苦来临吧?

我在内心深处,总是不经意间很没出息的这么想着……

到了晚上,飞空艇会降落到地面上。

在即将到达帝都的前一天晚上,我从酒醉中醒过来,头痛、口干、舌燥,很难受……

天还未亮,我睁着眼睛静静的躺在地上不愿意站起来,也不想动一下。

黑暗中安静得很,大家应该都睡着了吧——真的都有睡吗?

还是都像我一样在想着心事?

我发现克萝伊睡在我身旁,她睡得很沉。

我把头慢慢地转过去看着她,听着她细微均匀的呼吸声。

啊,说真的,我很想亲她一口……

忽然,我隐约听到了说话声。

是格里弗斯和安在说话。

他们两个怎么还没睡……?

他们之前说了些什么我没有听清楚,只见格里弗斯负手昂然,安站在他后面。

他们两个谁也没有注意到我。

“格里弗斯,你是非要有一番功名事业不可吗?”安问格里弗斯,但语气已经接近软语哀求,这还是我首次见她表现得那么软弱。

格里弗斯很冷酷的断然道:“鹰为什么要翱翔天空,那是它的天性使然。你比谁都清楚,我不会像那些平庸之辈般压抑自己的本性,我去帝都就是要追逐我的野心!我想要的东西,就一定要得到,我想做的事,就一定要做成,否则活来有什么意思?”

安有些惶措地轻轻摇头,带着一丝希望挽留般地说道:“为了让自己得到满足,你总是把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其实,活得快乐、平安,那也很好啊。”

“很好?我却觉得无趣极了,比流浪还要无趣!”格里弗斯嘲讽道:“安,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我认为你可以配得上我,现在看来,那是我人生中最愚蠢的错觉。”

说完这句话,格里弗斯就走了出去,只留下安独自站在原地,她修长白腻的脖颈无力地垂下来。

我偷偷地看着安,我第一次看到她那么落寞。

我似乎还听到了啜泣声……

第二天,当我们一行人一觉醒来,安已经不见了。

连只言片语也没有留下。

“你去把她追回来。”我对格里弗斯说,握紧拳头强压着怒火。

格里弗斯皱眉道:“你在胡说什么?”

“我都看见了!”我大喊,克萝伊正想过来劝我,结果被吓得后退了一步。

“昨天晚上你们说的那些话……你出去以后,她就哭了,是你把她赶走的!”

“是她自己要走的。”

“我不管,你去把她追回来!”

“是•她•自•己•要•走•的。”格里弗斯说,接着他就再也没看我一眼,从我身边走过。

我瞪着他的背影,用力攥紧双拳。

可恶!

可恶!

可恶——!!

我再也无法控制怒火,狂吼一声挥拳狠狠打向他的后脑勺。

格里弗斯大概做梦也想不到我会突然打过来,毫无防备下被我一拳打倒在地,用惊怒交加的目光瞪着我。

我扑过去又是一拳打在他那张高傲的脸上,将他的鼻子打出了血,格里弗斯一脚将我踢开,旋即压在我身上一拳接一拳地打下来。

我们两个扭打成一团,女孩子们惊慌失措,费了好大力气才将我们拉开。

“都给我住手!你们两个就好像在争同一个妓女的嫖客,实在太丢人了!”伊莎贝拉拦在我们中间厉声道。

结果整个上午我和格里弗斯都没有再理会对方,午饭时气氛更是压抑到极点。

克里斯蒂娜讲了几个笑话想调节一下气氛,但是除了苏菲亚以外没有人接茬,以失败告终。

吃过午饭之后,我一个人来到甲板上,支起画架开始画画。

画纸上,秋天的阳光最是艳丽。

安侧过身来凝注着我,逆着光,白衣与长发随风而舞。

忽然,刮起一阵大风,画纸给吹的飞上天空,越飘越高,越飘越远……

我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抬头茫然地望着澄蓝的天空,心中无限惋惜。

格里弗斯这时候忽然也来到了甲板上,他负手从我身边走过,来到船首,说道:“马上就到帝都了,做好准备吧,埃唐代啦。”

其实直到现在,我的气已经消了一半,经他这么一说,我也忍不住走到船首,和他并肩而立。

格里弗斯望着前方,目中带着几分笑意的说道:“她很喜欢流浪,但流浪并不是靠坚强来维持的。别担心,她迟早一定会回来,不管是回到我身边还是你身边,反正她会回来的。”

我表情阴郁,一言不发。

忽然,当我逐渐看清眼前的这座城市时,嘴里便真的再也说不出一个字了。

我本以为,在见识过恩格勒曼兹城、银铁城和加兰城以后,我已经知道了一座巨大的城市是什么样子,但是帝都……完全超出了我所能想象的一切。

高大的石砌城墙如同一道白色的弧形悬崖,上面点缀着一道道蓝色、灰色和金色的斑纹,一直延伸到我的视线之外。

我知道它的整体应该是环形的,却根本无法估算出它究竟有多长。

沿着城墙立着许多圆形的高塔楼,每一座塔楼顶端都竖着一面红白两色,有着剑、盾、战斧,以及麦稻穗、橄榄枝还有龙的旗帜,在风中高高飘扬。

我敢说就算把恩格勒曼兹城、银铁城和加兰城都融入这里也溅不起一丝涟漪,就算把恩格勒曼兹城放大二十倍投进这里,也掀不起一丝波澜。

在这之前,我曾在脑子里有无数次描绘过帝都,但是当我亲眼所见,它便轻易填满了我最狂野的想象,这时候,面对这座伟大的城市,我才真正感觉到自己的渺小!

“我们到了,埃唐代啦!”格里弗斯的双眼发出了光,就好像鹰终于发现了猎物。

“埃唐代啦,除了生存,你有没有想过一生一定要做成某件事?我是指做成了就一辈子不算白活的那种。”他忽然问了我这样的问题。

“哎?”

我还没想好该怎么回答他,格里弗斯就继续说下去:“埃唐代啦,你跟着我吧。”他负手望天,嘴角漾起一丝带有一种极度傲慢之色的笑容。

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笑起来的时候会像他那么傲慢。

此时此刻,他的声音在我听来就像魔咒:“现在只是第一步!只是个开端,有趣的事情由现在才刚刚开始!”

格里弗斯侧过身来凝注着我,逆着光,他一头金发随风飘扬。

我再也无法将视线自他身上抽离。

“我要得到自己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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